日本經濟產業(yè)省于2011年7月1日公布《關于修訂電氣用品**法施行令的部分內容的政令》。根據該政令的*新規(guī)定,2012年7月1日開始LED產品在銷售日本市場須加貼圓形PSE標志。這標志著“LED燈”及“LED燈具”成為《電氣用品**法》管制對象。
日本LED產品認證的**和電磁兼容標準目前只有省令1項,省令2項的協調標準尚未出臺。因此與LED相關的IEC標準不在《電氣用品**法》接受范圍內。從2012年7月1日開始,*可行、*省成本的方法是依據日本省令1項的技術基準制造LED燈泡和LED電燈器具。